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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标准》评析与借鉴

  2017-08-10   来源:培训学校管理系统 

  2012年苏格兰教学委员会(GTC)颁布《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标准》,旨在为促进教师继续学习提供指导性意见。该标准基于教师“职业价值、持续发展、领导力”的理念,强调教师持续学习的重要性,并对教师学习目标、路径作出全面分析框架。该标准不仅丰富和发展了教师教育体系,同时也对研究和制定我国教师学习标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师继续职业发展(Continuou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CPD)或称为教师学习(teacher learning,TL)问题逐渐得到高度重视,教师职业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职业这一理念也逐渐被认可。在这样的背景下,苏格兰于2012年出台了《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标准》(The Standard for Career-Long ProfessionalLearning)(以下简称《教师学习标准》),旨在推进和支持教师职内继续学习和发展。…这项政策也是继2009年苏格兰制定的《特许教师标准》(TheStandard for Charted Teachers)后,在教师教育实践中又迈进的一大步。《教师学习标准》是当今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关注教师职内继续学习问题的框架性文件,其主要思想和实施体系对我国教师教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苏格兰《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标准》制定的背景

  同世界各国一样,苏格兰教师教育是在教师职业化进程中逐渐得到发展;同时来自国家、地区教育环境的变化推动其沿着一定方向和目标发展。

  首先,《教师学习标准》制定受世界教师职业化变革的影响。世界教师职业化历经“前期职业化”、“个体职业化”、“共同职业化”逐渐进入“后现代职业化”时期。新时期的教师职业化不再以某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而呈现多样化特征。教育过程的“不确定性”和“情景性”使后现代的教师发展呈现动态的、复杂系统的特征。教师职业化需从更宽、更灵活、更民主、更多视角关注其发展和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教师只有通过不断探究实践,获得顺应各种教育环境的职业技能。因而,教师职业生涯的学习成为教师职业规定性的特征和不断成长必须的选择。

  其次,《教师学习标准》的形成是本国、地区教育环境及教师教育变革的结果。1965年成立的苏格兰教学协会确立教师在国家教育政策制定过程中拥有发言权。1999年,苏格兰议会成立,获得制定教育政策的独立权,为该地区教师教育发展开创新的局面。21世纪初,为调和教师管理者、实践者和政府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2001年议会通过《21世纪教师职业》协定,使教师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得到实质上的改善;同时该协定也对苏格兰教师教育带来很多革新理念,包括关于教师职业生涯学习的许多观点,这些观点对《教师学习标准》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教师需参加继续职业发展项目学习以保持拥有职业技能;教师应对个人职业生涯学习进行规划,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教师学习应联系学校发展和变革学习等。这也是新世纪苏格兰关于教师教育第一次变革的标志性成果。第二次改革发生在2005-2009年间,主要针对如何建立大中小学以及社区的合作,推进教师发展的问题进行改革。从2009年起,苏格兰教师教育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系统的教师教育体系逐渐完善。教师标准关注教师生涯各个方面,其中特别关注教师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学习的问题。这以2011年唐纳森所作的《教授苏格兰的未来》(Teaching Scotland´s Future,TSF)报告或称《唐纳森报告》为标志的第三次变革。面对教育发展需要和教师发展的诉求,《唐纳森报告》在第五部分指出:对教师和教学大规模的投入似乎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因此,该报告建议修订教师教育职业标准的核心工程应是提高教师职业学习对教学实践的影响。《唐纳森报告》的最后部分向议会提出涵盖教师教育各方面的50条建议,旨在帮助教师如何构建职业能力,最终提高苏格兰人的学习水平。建议着重强调教师素质和领导力是优质教育的两大核心要素。为此教师教育政策应为教师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并提供关于教师职业学习的建议、路径及方法。

  最后,在世界教师职业化与国家、地区教师教育发展环境变化的背景下,2012年苏格兰教学委员会发布了《教师学习标准》,目标是形成支持教师职业生涯不断学习发展的连贯性框架,同时完善苏格兰教师教育体系。至此,苏格兰整个教师教育体系包括:教师注册标准、职业生涯发展标准和领导与管理标准三个领域,如表1:

  苏格兰教师教育体系的三个标准具有不同的目的和地位。例如教师注册标准分为新手教师注册标准(Provisional Registration)和完全注册标准(Full Registration)。前者是新手教师实习阶段必须达到的要求,后者则对实习期结束后“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能力要求和基础”做出规定;领导和管理标准对学校管理人员做出行为规定。作为系统阐述教师职业生涯学习问题,《教师学习标准》是基于国内外教师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及相关职业学习项目研究成果最终凝结而成。与注册标准、领导和管理标准相比较,《教师学习标准》并没有对教师职业行为做出规定,而是为教师“提供进步、成长、发展和提升实践、技能、知识、技能和职业价值的机会和可能”的继续学习框架。这样的框架凸显教师在职业生涯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因此,《教师学习标准》并不以常用的“标准”模式去“测量”或“评定”实践行为,而是倡导教师继续职业学习的能动性、自治和价值。

  二、《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标准》制定的理念、框架及意义

  (一)基本理念

  作为一部主要关注教师学习问题的重要文件,《教师学习标准》构成了苏格兰教师职业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发展了教师教育理论和实践框架,因而具有重要价值。该标准认为:教师在获得完全注册资质后,仍需在职业实践中,通过适切的、持续的职业生涯学习,才能继续发展教师技能和经验。教师“职业价值、持续性和领导力”是该标准制定的三大理念。职业价值是核心成分,融合并贯穿于教育职业实践和交往的全过程;持续性内嵌于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全过程,旨在提高和发展教师在实践中积极地获得持续不断发展的规则和实践能力。除此而外,持续发展也是学校全体成员必须的职业投入。因为只有学校全体教师持续学习,才能帮助学校及社区成员在未来社会发展中,获得必备的知识、能力、价值、态度和实践经验,进而获得公正和平等的地位;领导力是《教师学习标准》中重要内容,标准认为,高效的领导力取决于同事交往的原则,所有教师都应该成为学习的领导者。他们决策为何学、学什么、向谁学等问题,同时他们有权决定学习的同伴和支持需要帮助的同伴学习等。有研究表明:教师学习领导力是教师职业生涯继续学习的动力机制。只有当教师拥有对自身进步和成长的权利时,通过提高与同事合作和获得政策支持时,教师学习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基本框架

  《教师学习标准》首先描述了注册教师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具备的高水平职业知识和技能;其次,该标准为教师进步、发展、实践、知能、知识、技能和职业价值提供发展的机会;再次,该标准特别指出,支持教师职业生涯不断发展的根本是教师的教学研究。这意味着,教师在实践中应拥有探究的精神和素养,在实践中要培养积极的思辨能力和探寻那些关涉教学信念、价值和实践的所有问题。为此,教师积极探究教与学中的那些复杂性问题、学习者问题、职业之外的问题以及各种教育体制问题等,其目的是提升所有学习者的学习体验;最后,教师在实践中通过创造知识,领引学习者的学习体验并且与团队成员共同合作学习。所有教师要以开放的心态,积极顺应不断变化的教学要求和课程变革的要求。

  (三)意义

  教师工作处在一个充满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环境中,这就意味着21世纪的教师需要拥有更高的职业价值、知识和行为,才能保证教师教学真正影响学习者和学习。因此,较之以前,当今的教师比任何时候更急需顺应变化且发展自己的机会。苏格兰的《教师学习标准》是基于国家和世界教师教育的研究以及相关的教师职业学习项目研究而出台的一项促进教师职内学习发展的新举措。该标准接受《唐纳森报告》的思想,指出最成功的教育体系应该是发展教师成为具有反思能力的、有教养的、探究精神的职业者,教师不仅仅能联系外部世界的期望并成功地教学,而且他们应该具备完全投入纷杂的教育领域并且作为影响和变革教育的中坚力量的能力。因为任何是否能有效地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领导力的标准,都取决于教师是否投入终身学习当中去。为此,苏格兰的《教师学习标准》致力于支持和发展教师职业生涯的学习,进而从根本上提高苏格兰民族的未来。

  三、《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标准》的主要内容

  《教师学习标准》主要包涵教师职业价值和个人投入、职业知识与理解、技能与能力以及职业行为四个范畴的内容,各范畴间围绕教师学习的职业价值和投入呈包容关系。《教师学习标准》各范畴以职业价值和投入为核心相互依存,这些相互依存的范畴发展了新型的教师专业化内容,同时产生相应的教学行为和教师成长的机会。如图1:

  《教师学习标准》对教师系统学习和实践提供框架性内容,并对教师在不同实践环境下不断变化的技能和工作能力做出客观的反馈。该标准不是关注教师达至某项职业标准必须的能力要求,而是着力于发展教师特别的教学专长。这些教学专长怎样导致在某种教学范围下特有的学科教学技能。因此,教师通过不断地回顾个人学习发展的历程,更新职业理念和行为,不断反思和批判获得新的教学意义。其对各类范畴的基本内容和方面的解释如下:

  (一)职业价值和个人投入

  《教师学习标准》认为:职业价值是所有标准的核心,职业价值作为一种复杂的信念影响教师职业者的实践行为。从教师个体出发,职业价值主要指向教师应负责的群体和群体成员的整个生活世界。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地投入于提高学习者智力、民族发展以及学习者未来幸福的过程中。这样一来,职业价值整合于教师各种教学实践和关系过程中,教师所有的职业投入是教育价值本身所在。教育价值和教学行为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当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不断变化,教师需要对其发展过程不断做出规范性评估,这关涉教育职业顺应力、回应能力和相关度等问题。《教师学习标准》对职业价值和个人投入范畴阐释如表2所示

  (二)职业知识与理解

  职业知识与理解不仅是对教师职业标准的规定性,而且也是教师职业生涯学习的过程标准。对于此范畴的解释,《教师学习标准》指出:鉴于教学的多维度特征且教学对一系列技能和素质的要求,21世纪的教师必须能顺应变化中的教学环境,并通过在实践中建构知识、探究实践,与同事合作、思辨实践和学习,最终充分理解动态的教学环境,并获得个人的理解和意义。因此,思辨的、有效的教学知识和理解能力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教学、学习和学科知识、课程与评价、探索与研究、教育环境、教育政策与实践变化及持续的学习力。这些知识和理解同时也是教师在行为表现层面所涵盖的基本内容,并呈动态的表现形式。

  (三)职业技能与能力

  教师职业技能和能力指的是,教师通过不断地探究,提高和运用他们的知识、技能和知能于持续学习过程。教师持续学习应该关注七个方面:深化和发展学科、课程和教学知识并领引学生学习和同伴共同学习;批判性地质疑、发展和描述教学实践,并为职业实践行为带来有效的证据;系统研究、分析和评估影响教学实践的各因素;批判性思辨并敢于对教育体系中的各类问题及信念提出挑战;审视各类教育文献、研究及政策,使其与变革教育实践有效整合;为创造和发展合作学习文化而努力,营造同伴共同学习的氛围并能通过在合作对话中得到发展;为扩大学科间、社区、地方性和全球性合作学习而努力。总之,教师职业的技能和能力需要教师能根据学生不同需求设计教学,能在不同教学环境中,通过各种媒介与学生、同伴有效交流,使用各种教学资源和策略,提高学生学习和自身实践效果的能力。

  (四)职业行为

  教师职业行为是基于教师在发展中的知识、理解和能力要求以及教师学习关注的方面,在实践中采取的与之相适应的行为和选择。教师通过不断实践反思和探究,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具体框架如表3所示:

  从内容及范畴上发现:苏格兰《教师学习标准》从“发展”而非“管理”的视角,对教师职业生涯持续学习提供描述性的指导性框架。在这样的框架下,其主要目标围绕教师如何在实践中实现教育知能的提高,体现教师教育本身的价值。该标准依据社会认知的学习思想,把教师通过学习获得教学知识的提高与教育价值、信念的改变融合于一体;强调教师学习“内驱力”的中心作用以及评估教师学习的情境性特征。

  四、对《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标准》的评析与借鉴

  从产生的背景、理念及内容上看,《教师学习标准》是苏格兰教师专业标准的延伸及拓展,同时涉及教师注册、职业发展、管理及领导方面的内容。《教师学习标准》的制定主要接受了《唐纳森报告》关于教师“21世纪职业化”“新型职业化”“拓展型职业化”的理念,强调教师是变革的能动者而不是外界供给的被动接受者,在实践中,只有紧紧依靠教师发挥能动作用并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学习才能实现其持续发展。这或许是教师教育所有标准的“悖论”。教师职业的外部规定性要求被置于教师努力的核心之中,并重构教师职业发展的框架。《教师学习标准》强调教师学习是一个“连续体”,这对制定我国教师学习发展标准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主要包括:

  (一)超越“标准”视角,理解教师职业生涯学习的深刻蕴意

  一般而言,职业标准以“规定性”与“发展性”为主要的两种特征。规定性教师职业标准以功能分析视角,对教师实践行为作出精确的规定和评价,具有典型的行为主义和工具主义特征;发展性的标准则对支持、构建教师实践提供可能的发展框架和解释。在这一角度上,《教师学习标准》通过教师职业生涯学习框架的描述,对指导教师不断学习提供明晰的方向和目标。《教师学习标准》特别强调教师在学习中的地位、角色和价值,并提供学习方法、内容和路径的指导性建议。这些观点着力强调:21世纪的教师应是“道德代言者”。在系统的职业框架下,教师在语言教学中除了必须具备高水平的教学技能外,还拥有发展的权利并肩负着培养具有道德和民主意识的现代公民的重任。因此教师教育中的“有效性实践”及“反思实践”内涵应该得到延伸,教师教育的目的应该培养教师能够并愿意服务于不同背景学生的各种语言学习需要,同时守护“心灵化教育”。

  (二)确立教师职业生涯学习发展是教师教育体系中的核心

  世界教育改革确立了教师作为一门专业和应具有的社会地位,推动21世纪全球教师专业化运动深入发展。教师职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新的使命并承担更重要的角色。教师必须具备较高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知识,以满足社会发展中学生日益增长的各种需要;同时社会发展改变了学习方式和知识获得的途径,教师角色更多情况下作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和促进者。为此,教师作为学习型社会中的一员,必须成为学习者并实时更新个人教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才能实现专业发展和个人的发展。教师拥有持续学习和知识创造能力是教师专业化过程中的核心素养要求,因而教师学习和发展问题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综观世界各国的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教师学习问题大多内嵌于教师职业标准中,而并没有作为专门组成部分进行明晰化。《教师学习标准》的出台,不仅丰富和发展了苏格兰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同时凸显教师通过不断的职业生涯学习,对于真正实现教育价值、改善教学实践及变革教育等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教师职业作为一种学习的职业,教师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探索,才能实现教育的目的,并彰显教师“生命·实践”的本真。

  (三)变革教师教育模式:从转移发展走向转变发展

  在实践中,教师专业发展要求教师不断保持与学生学习的紧密联系,增强个人的教学知识,评价自身教学对学生学习的效果,并不断通过提高个人学科能力,保证教学中的学科知识供给,因而教师应始终处于积极的、主动的学习状态。《教师学习标准》的核心是赋权于教师在职业学习过程中形成独特的知识结构。要使教师能在教学实践中真正有效地运用相关的知识和要求,必须改变教职业转移知识的发展模式。只有当教师通过在特定教学情境中不断探索和实践,在已有知识和能力基础上创生更多的“隐性知识”,才能有效提高特定教学环境下的教学水平。任何教师职内继续学习项目必须关注教师学习获得何种知识、教师个体发展还是群体发展、教师学习怎样认定、是否考虑支持了专业自治、转化发展还是支持转变性发展这五个问题,才能对其作出充足的解释和支持框架。早期的教师职业学习大多从功能主义视角,对教师继续学习做出问责制和政策规定,以“标准为本”是教师知识转移模式典型特征,而苏格兰教师职业生涯学习理念则从更宽、整体的视角支持教师不断的发展;教师通过思辨性学习和探究,不仅获得支持有效教学实践的更多知识,而且获得工作满意度、个人教学能力和支持团队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提升。

  (四)凸显教师在职业生涯学习过程中的领导力

  “本体论”和“方法论”一直贯穿整个教师学习发展研究的领域。对“谁是发展中的主体”这一问题的拷问决定了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视角和发展方式的选择。大量的研究发现:只有当教师在发展中被“赋权增能”时,职业发展效果最有效。关于教师职业学习领导力的问题是《教师学习标准》的重要方面。《教师学习标准》强调:教师对职业继续学习应全权负责。教师应紧扣高标准能力发展要求,对自身的教学过程进行自我评价,并通过同伴合作、专家指导的方式获得实践能力的提升。有效运用《教师学习标准》的先决条件是:教师个体和群体以《教师学习标准》作为反思和教学设计的工具,共建那些“语境化”(Contextualization)的实践能力。教师学习的领导力问题也是2015年世界教师职业峰会的主要议题。峰会认为,未来教育应关注教师领导力在学校管理、转化教师教学和学习的中心作用,教师领导力更有力推进教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教师对职业继续学习的领导模式不仅对个人及其他教师的发展提供支持,同时也改变学校领导力和管理的方向。凸显教师学习的领导力,是增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责任感和工作满意度,并提高教育教育实践效果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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