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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所副省级城市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析-基于2017-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文本分析

  2020-06-19   来源:培训学校管理系统 

  [摘 要]以15所副省级城市大学为研究对象,对其2017-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文本分析。选取责任主体、质量标准、评价与监控方式、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信息收集渠道、专业评估与认证、敏励机制7个部分为“质量保障体系”观测点;目标决策系统、资源保障系统、质量监控系统、信息反馈系统4个部分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观测点,考察城市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当前,城市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还存在体系趋同严重、“城市大学”特色缺乏、外部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内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进而提出城市大学质量保障体系应由“外构”到“内生”“被动”到“主动”“传统”到“现代”来建构和完善。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已达3833万人,毛入学率达到48.1%;全国普通本科招生422.15万人,在校生1697.33万人,毕业生386.83万人。以上数据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不断深人,距普及化阶段仅有一步之遥。

  规模与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永恒话题。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本科教育质量问题早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国家实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等一系列外在问责机制的推动下,各高校已逐步形成建构内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自觉意识。构建符合自身办学定位,满足区域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是高校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而这对于以本科教学为主、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的城市大学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15所副省级城市大学是2010年由江汉大学发起组建的、全国十五副省级城市综合大学联席会议所联系的地方综合性大学。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发展,其逐步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以部分城市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为例,广州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有93.92%的人在广东省就业,就业量较大的城市为广州(64.22%);杭州师范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区域流向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其中,浙江省就业人数占毕业生就业总数的85.60%,省内又以杭州市的就业人数最多,占毕业生就业总数的61.31%;江汉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在鄂就业比例为72.38%,近3年在鄂就业比例平均超过70%;其余几所城市大学为所在城市输送人才的比例均大幅度超过区域内其他高校。这说明城市大学为所在城市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本科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所在城市留用人才的质量。

  深圳大学、青岛大学、宁波大学、广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成为其中的佼佼者。在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中,深圳大学进入THE2020高等教育世界大排名前501 ~600,居中国大学第18~27位,并且成为率先且唯一闯进QS2020世界大学排名的城市大学,位列第701 ~750位。在USNews2020世界大学排名中,深圳大学、广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宁波大学分列中国大学第48、82.89,92,128位。在国内大学排名榜中,宁波大学、深圳大学跻身校友会2019中国大学排名前100,广州大学、青岛大学位列第150位左右,杭州师范大学进入前180名。在软科2019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深圳大学位列第58位,宁波大学、青岛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也都进入前140名,大部分城市大学排名都有较大提升(见表1)。排名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映射出各城市大学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竞赛、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而教学质量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因此,对15所城市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加以考察研究,总结归纳其成功经验,对我国地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同时,也为地方办学主体促进高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更好地履行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使命提供可行方案。

  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

  二、研究设计

  (一)理论基础

  随着2014年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被列入高校必须向社会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办学的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各高校越来越重视《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工作,公布的内容和数据也逐步得到更多的认可。此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不断修订和完善此项制度,提出了更具指导意义的规范性要求,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已成为国家为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而实施的一项政策利器。国教督办函[2017186号文件中提出了《报告》撰写的基本要求。其中,“质量保障体系”部分要求“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2。随着国家启动审核评估并提出一整套评估理念、目标、标准和技术方法,“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三大教育理念成为高校教学质量保障建设关注的重点(3],从实质上形成了我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构框架。

  我国学者基于产出导向教育理念(Outcomes-Based Education,OBE)、全面质量管理理论(Total Quality Management,TQM)和戴明环理论(Plan-Do-Check-Action,PDCA)提出,构建多元联动、开放式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突出院校个性化的质量标准、多元利益相关者间的质量协同、以学生为中心的质量管理理念,全员保障、全过程管理与持续改进的质量意识,打造校内计划一实施一检查一行动的闭环体系1。综上所述,城市大学"质量保障体系”应涉及校内外利益相关者,包括责任主体(领导层面)、质量标准、评价与监控方式、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信息收集渠道、专业评估与认证、激励机制7个部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应包括目标决策系统、资源保障系统、质量监控系统、信息反馈系统4个部分。

  (二)研究对象

  本文选取我国15所副省级城市大学,包括深圳大学、青岛大学、宁波大学、广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成都大学、大连大学、沈阳大学、长春大学、哈尔滨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江汉大学为研究对象。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对15所城市大学2017-2018年度《报告》进行文本分析,选取目标决策系统、资源保障系统、质量监控系统、信息反馈系统为观测点,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察;选取责任主体、质量标准、评价与监控方式、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信息收集渠道、专业评估与认证、激励机制为观测点,对“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察。此外,对各城市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然状态作描述性比较,分析出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偏差,对偏差行为提出对策建议。

  三、研究发现

  尽管《报告》中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各城市大学在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时,均确立了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核心的目标决策系统,理顺了“全校一盘棋”的资源保障系统,强化了以质量标准建设为重点的质量监控系统,形成了多渠道调控的信息反馈系统。而在涉及校内外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质量标准逐步建立,日常监控渐成体系,内部保障日趋完善,信息收集渠道拓宽,专业认证备受重视,激励机制不断创新。由此可见,各城市大学正在形成以“产出导向”“闭环理论”“全面管理”为主导的质量文化新理念,并已逐步建构起涉及校内外利益相关者的渐成体系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一)注重顶层制度设计,教学中心地位有效巩固

  确保教学中心地位是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题中之义。随着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出台,各高校纷纷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并实行了各具特点、各有成效的强化措施。城市大学都以本科教育为主,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多措并举,以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规范教学运行和管理工作。于是,各城市大学纷纷出台了加强本科教育和本科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强化质量文化和质量意识,引导全校围绕本科教学做好教学保障等相关工作。例如,广州大学出台了《中共广州大学委员会广州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及其13个配套文件;济南大学正在实施《济南大学本科生培养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关于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青岛大学制定了《青岛大学一流本科教学改革建设方案》,开展一流本科建设。

  (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资源保障运行协调共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建立科学、配套的措施来保证教学质量体系的有序运行显得尤为关键。各城市大学着眼于教学质量保障组织、队伍、文化、制度等建设,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质量管理落到实处。在组织体系构建上,各城市大学基本都在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基础上,打破传统职能部门边界,形成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同时,查阅15所城市大学官方网站中的“机构设置"(或类似表述)可知,各城市大学均建立有专门承担质量保障与监控职能的机构,并配备有相当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人员上保障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在队伍建设上,各城市大学基本采取了相近的措施,不仅建立起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或督学队伍,并且制定了教学督导工作相关制度,以制度建设赋予督导、督学在督促和监督教学相关工作中的权力,保证教学质量日常监控得以有效落实。在制度建设上,各城市大学根据自身的办学特点和教学工作实际,以问题、目标为导向,制定或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形成了涵盖质量监控、质量评价、学籍与学位、考务与成绩、实习实践教学、教师考核与奖惩等与教学相关的制度体系。

  (三)推进质量标准建设,质量评价监控日趋完善

  教育标准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具有标志性意义。城市大学以此为指导,围绕自身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修订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例如,广州大学构建起专业建设与评估标准、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教学质量管理标准、学生学业质量标准等“五位一体”的质量标准体系;济南大学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学习与发展支持等5个环节建立质量标准,探索重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青岛大学制定各种质量标准文件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教师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江汉大学、厦门理工学院、沈阳大学、深圳大学在2018年都不同程度地制定或修订了教学相关质量标准。

  (四)实施专业评估认证,社会监测进入崭新阶段

  《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开展本科专业认证,推动实现教育质量评价的国际实质等效"13)。专业认证已在国际上行之多年,是得到广泛采纳且保证和提高高等学校专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方法和途径。近年来,教育部采取多项重大举措,促进不同专业认证协调有序发展,专业认证已然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15所城市大学在推进专业认证方面也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圳大学建筑学专业早在1996年就已受理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并获得通过,目前已有4个专业通过国内认证、1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宁波大学专门出台了《宁波大学专业认证与评估管理办法》,借助行业认证与评估外部力量促进专业建设与持续改进,至2018年,已有4个专业分别通过国内或国际专业认证;广州大学已有7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另有1个专业正在进行IEET工程教育认证;青岛大学、济南大学、江汉大学也有部分专业获批受理相关专业认证。

  (五)加强教育科技建设,持续改进机制逐步形成

  教育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信息化的核心内容。建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应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使教学技术和保障手段不断改进,从而助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根据PDCA闭环理论,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形成质量管理的闭合结构。随着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和工具的广泛运用,教学质量监控信息要取得有效的反馈效果,必须将信息化技术有机结合到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之中。各城市大学地处于副省级城市、各区域中心,在推进信息化方面有着其他高校不可比拟的天然优势。例如,济南大学定期对教学巡视和听课评价等环节进行大数据分析,寻找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不足,构建基于督导一教师相互评价的教学信息反馈良性改进机制;厦门理工学院整合高基报表、教学状态数据库、内涵数据和质量年报等各类数据采集工作,自主开发办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管理系统,重点围绕教学工作状态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工作,建立数据分析与预警机制,服务教育教学科学决策,有效推动校舍、师资、图书等办学资源投入,提升教学内涵建设水平。

  四、副省级城市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趋同严重,缺乏“城市大学"特色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以政府为主导的教学评估模式过度倚重外部教育质量保障,忽视了内部教育质量保障,弱化了大学主体自为的作用6。自2013年起,教育部正式启动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提出了一整套评估理念、目标、标准和技术方法。近年来,教育部又先后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高校对接国家“五位一体”评估制度,建立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国教督办函[2017186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质量保障体系”撰写要求,这增强了文件的导向、控制功能,通过外部政策手段,干预、督促各高校遵循文件要求的理路,构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大学的发展出现了分层现象,即深圳大学已步入国家一流甚至世界一流大学行列,青岛大学、宁波大学、广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也已进入国内大学的第一梯队,其他几所大学还仅仅停留在区域高水平大学或更低层次,发展相对滞后。但是,制度的刚性却限制了城市大学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造成各大学“依葫芦画""按要求填空”的现象,无法体现出城市大学的办学特色。

  (二)外部评价机制尚不完善,未能发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促进作用

  1,政府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彰显不足。城市大学在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方面,纷纷以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培养的人才大多留在所在城市,为城市建设发展贡献力量。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人才培养质量怎样、怎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政府作为城市大学创办者,应具有相当的发言权,且在构建城市大学质量保障体系时,应当将政府作为最重要的外部评价主体,科学、合理地设计政府参与机制。

  2,社会评价机制尚显模糊。各城市大学在设计构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时,已经注意到要搭建多元化的社会评价体系,如家长、校外专家同行、大众媒介、政府等大学办学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其中。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未见各城市大学针对社会评价主体参与教学质量评价进行制度设计。像如何合理定位社会评价在教师教学、评价中的作用,社会评价主体如何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如何科学制订社会评价指标,如何运用社会评价结果改进质量体系等,这些涉及本科教学质量社会评价机制的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厘清。

  3,专业认证等评价作用发挥得不够。除深圳大学外,其他城市大学在专业认证上起步较晚,通过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国家认证的专业相对较少,且推进速度缓慢,没有发挥出专业认证的合格性评价作用。

  (三)内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未能强调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1,信息采集利用反馈体系建设滞后。多数城市大学未能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采集利用反馈平台,仅仅以召开座谈会、填写信息反馈表等形式,将信息反馈给相关学院、部门或教师本人,缺乏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对教师提供可行性改进建议。

  2.内部管理和评价机构设置不合理。对15所城市大学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延伸考察,通过查阅官方网站信息可知,各城市大学在设立教学督导与评估机构方面普遍采取3种做法:采取第一种做法的有厦门理工学院、宁波大学、江汉大学、哈尔滨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它们将教学管理与督导评估彻底分开,单独设立教学督导与评估机构,赋予其在教学督导与评估方面的绝对权力;采取第二种做法的有广州大学、济南大学、西安文理学院,它们虽然有独立的教学督导与评估机构,但却与教务处合署,这势必削弱了评估机构的行政权威,难以真正做到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分开;采取第三种做法的有杭州师范大学、深圳大学、青岛大学、成都大学、大连大学、沈阳大学、长春大学,它们仍由教务处负责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

  五、副省级城市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构

  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且相互协调、相互耦合的复杂系统,其涉及对象不仅包括教师、学生、管理者,还包括教育方针、教育目标、教学资源等1。要构建校内外利益相关者联动的多元开放式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需要国家、地方政府和城市大学共同施策,多管齐下,最终形成国家宏观指导、政府参与共治、大学特色构建的质量保障体系。

  (一)由“外构”到“内生”

  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合法性机制是诱使或迫使组织采纳在外部环境中具有合法性组织结构或做法的一种制度力量[8。具体而言,大学在国家制度或政策的约束或规范下建构的质量保障体系,并不一定是大学真正接受或适切的,只是迫于各种评估等外在压力的选择。因此,在制度的实际执行过程或体系的实际运转中,往往会出现大打折扣或运转不灵等现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质量保障体系建构框架固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指导性,但对于各城市大学而言却并不一定最适切。当前,城市大学的发展已逐步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如宁波大学已被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深圳大学在2019年最新的自然指数国内大学排名中位居第36位,已然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故而,城市大学应树立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培育质量意识,结合自身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构建“接天线、接地气”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由“被动"到“主动”

  1,主动争取政府参与。城市大学因“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独特办学体制,拥有得天独厚的办学资源,因而成就了今天的跨越式发展。然而,这也造成了城市大学对政府资源的强烈依赖,其办学自主权往往受到市政府的辖制。身处这样一种矛盾漩涡之中,城市大学应该因势利导,积极争取市政府更多地参与办学治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方面事务的咨询决策,通过适度“让权",与政府形成深层互动机制,将大学与政府从利益相关者培养成“志同道合"者。只有这样,城市大学才能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对接“亲产业”的优质专业,促进产学研一体的学科交叉融合,开展应用性研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推进内涵式发展,提升自身造血能力。

  2,制度化社会评价机制。高校在引入教师、学生、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多元评价主体的同时,要以相应的制度建设明确各评价主体的具体职责,细化参与评价的具体形式和途径,以及改进后的回访反馈机制,切实保障社会评价主体的权力配置和使用。

  3,主动公开办学信息。大学应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主动公开真实、详实的办学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接受专业认证。一方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加快推进专业标准化建设,打造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机对接区域新产业、新动能的优势特色专业。另一方面,将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视为专业建设的“试金石",力争早日通过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国际认证,增强专业竞争力,进而提升生源质量。(三)由“传统”到“现代”

  1,加强信息化建设。在适当保留座谈、谈话等一些必要传统手段的同时,以即时、共享、互动的理念整合各类教学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教学信息反馈改进平台。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信息数据的量化分析,为教师教学改进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同时,让教师能够实时地接收反馈信息,及时地进行改进,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和持续改进能力。

  2,逐步理顺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进一步打破传统职能部门边界,构建更为科学、高效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单独设立教学督导与评估机构,不仅是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也是落实教学督导与评估制度的重要保障。只有单独设立教学督导与评估机构,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形式上赋予其足够的权力,明确其与教学管理部门的关系,将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分离开来,才能保证教学日常监控正常运行,教学质量保障才不会流于形式、止于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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