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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培训学校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探讨

  2018-05-16   来源:培训学校管理系统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兼职教师作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教学质量的优劣极大地影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分析高职兼职教师的现状,从政府、企业、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四个层面入手,探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旨在优化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结构配置、提高高职教学质量。

  近年来高职教育蓬勃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输送了大量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和“职业性”决定了兼职教师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高职教育的逐年扩招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化,高职院校对兼职教师的需求量也大幅度增加。

  一、高职兼职教师的内涵及其作用

  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正式聘任的,已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企、事业单位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和高级管理人员等[1]。高职院校积极聘任兼职教师,不仅可以缓解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的问题,也是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由于兼职教师掌握了丰富的实践技能和经验,了解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最新成果以及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因此,对改善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专业结构调整和课程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产学研合作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现状

  目前,国家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企业缺乏参与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兼职教师的知识、年龄、学历以及职称结构不合理[2][3]。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兼职教师仍是部分高职院校教学工作中的临时应对措施,聘任不稳定。在课程安排后才临时去物色兼职教师,导致兼职教师对课程的定位不准,教学内容把握不当。(2)兼职教师的聘任成本完全由学校承担,往往因学校经费和地域限制,导致聘不到合适的教师。(3)兼职院校对兼职教师没有进行上岗前的教育教学法培训,这使部分兼职教师缺乏教育理论知识,只顾讲课,不能与学生进行良好互动,教与学脱节。(4)兼职教师在兼课院校没有办公条件,导致兼职教师上课才来,下课就走,不利于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5)对兼职教师的教学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措施,这导致部分兼职教师采取“放羊式”教学,不管纪律,上完课就走人,或从不布置作业,不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答疑。(6)兼职教师参与职业教育仍停留在个人行为层面,没有上升为政府和企业行为,许多兼职教师存在后顾之忧,这导致兼职教师的上课时间很不稳定,停课、调课、缺课、补课现象频繁发生,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措施的探讨

  针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将从政府、企业、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四个层面入手,以学校为主体,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积极搭建校企互惠共赢合作平台,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责任心,探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一)政府出台相关国家宏观政策,加强对校企合作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多次提到“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要“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要“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4]-[5]。政府要加强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地为学校和企业牵线搭桥、促进校企合作,并根据企业员工对学校的贡献大小,给予企业减税退税等优惠政策或提供专项的资金资助,鼓励和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同时规定企业承担实践教学、顶岗实习的义务。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兼职教师权利和义务,在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时,对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优先权,使兼职教师获得课时报酬的同时,也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使学校的个人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让职业院校的兼职教师成为社会广泛支持的“阳光职业”。

  (二)企业鼓励员工到职业院校兼职,搭建校企互惠共赢合作平台

  企业的参与程度直接决定职业教育是否能真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使命。企业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参与职业教育的公民意识,鼓励和支持员工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为高职院校聘请兼职教师提供方便和保障。依托校企合作平台,以互利共赢为原则,保障企业利益,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驱力。一方面企业可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担任兼职教师员工的管理制度,将员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保障担任兼职教师的员工在企业能受到公平待遇,消除兼职教师的后顾之忧[6]。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学校的场地、师资、设备为企业举办职工文化科技教育、岗位技能培训、研发基地;优先考虑提供兼职教师的企业的用人需要,为其推荐优秀毕业生等[7]。企业和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共同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障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实现校企双赢。

  (三)高职院校要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高职院校承担了兼职教师的聘任、培训、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根据自身需要建立一支“不为高职院校所有,但为高职院校所用”的兼职教师队伍,并通过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高职教育中的作用,提高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

  1.兼职教师的聘任

  高职院校应以《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的通知》为契机,在政府政策支持下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比如,采用“四步法”进行聘任实践活动,即根据下学期课程开设的需要,制订招聘计划—从专家库中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兼职教师名单—经面试确定聘用人员—由教务处或人事处办理聘任合同,颁发聘书。同时,收集兼职教师数据资料,建立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资料库,完善兼职教师人才资料管理系统。

  2.兼职教师的岗前培训

  采用“专业主任负责制,专任教师传帮带”的方式对兼职教师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高职教育的认识、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等。通过岗前培训、高职教育理论专题讲座、集体备课、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实践活动形式,使兼职教师掌握高职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人才观。

  3.兼职教师的管理、评价及激励措施

  高职院校要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兼职教师管理效率。在对兼职教师的管理上采用“以人为本”的原则,即排课优先考虑兼职教师的时间,用理解和接纳激发兼职教师的潜力和工作积极性。关心兼职教师的生活,通过座谈会、茶话会等联谊活动,征求兼职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双方相互信任的关系。改善兼职教师办公条件,学校为兼职教师配备计算机、办公桌、图书借阅证等,改变兼职教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现状。采用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即听课学生、兼课教研室、教务处或督导室、教师自评相结合的方式,从上课情况、作业批改、教学文件归档、学生学习情况多方位给出评价,对工作时间达到一定标准且教学评价良好的兼职教师实行优先续聘。在兼职教师的报酬上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体现工作绩效,对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评级评奖。例如,兼职教师的报酬可由基本课时报酬与绩效报酬组成,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基本课时报酬一般在80~120元,期末再根据教学评价对兼职教师进行排名,排名在前30%的兼职教师可以获得其基本课时报酬50%的绩效报酬奖励。

  (四)兼职教师要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作为高职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兼职教师的综合素质是其在高职教学中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首先,兼职教师要理解高职教育的内涵,对职业教育有热情,愿意把自己所学所知用到教书育人中,同时还应加强人格修养、注重言表风范,在教学过程中言传身教传播社会正能量。其次,兼职教师要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方法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教学业务能力。比如,兼职教师要关注学科教育理论与学科最新发展,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化教学能力,开发网络课程或借助微课等手段辅助课堂教学,搭建与学生及时沟通交流的平台,从多方位提高教学质量。

  总之,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和“职业性”决定了兼职教师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兼职教师不仅可以解决高职院校师资不足的问题,还可以促进产学研合作、专业结构调整和课程改革、学生就业等。只有政府、企业、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四方联合起来,才能提高兼职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真正发挥兼职教师对高职人才培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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