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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中家长主体性缺失与应对

  2018-09-18   来源:培训班管理软件 

  家校合作是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必然产物,当前家校合作虽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不少家长“边缘性参与”的状态还仍然存在,家长不能真正深入地参与到家校合作中,不能够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导致了家校合作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为真正解决家校合作中家长主体性缺失的问题,要不断提升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意识,积极转换家校合作形式,同时构建家校合作共同体,建立以家长委员会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充分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手段,从而实现家长的“充分参与”,助力学校健康发展。

  家校合作注重的是家庭与学校双主体形成教育合力。家校合作是一种双向的教育合作关系,家长对学校教育给予支持,学校也对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我国真正开展家校合作的时间并不长,整体来看当下不少家长还不能真正深入参与到家校合作中。一些学校在实施家校合作中,往往由于教师的权威或者主导地位,有时又让家长的声音湮没了,最终抹杀了家长的主体性。所以,分析家长在家校合作中主体性缺失的原因,并探索解决策略,能够实现家校合作中家长的充分参与。

  一、家校合作中家长主体性缺失的表现

  1.参与学校核心事务决策较少。

  201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代表了大部分家长的意见,一方面家长委员会可以协助学校管理,另一方面学校也可以通过这一组织做好家长工作。然而,从目前家校合作的实践来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工作大多还是浅层的事务工作,能够参与学校核心管理的比较少,有时候甚至出现家长委员会形同虚设的问题,这难以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2.家校合作内容的浅层化。

  家校合作是让家长与学校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实现各方思想与行为的有效交融,进而解决教育问题。然而现实中,不少家长由于担心给学校提出建议,容易导致班主任或者教师对自己不满,从而带来人际关系的不愉快。当家长顾及自己的意见是否会影响自己孩子的学习,是否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以及其他家长又是怎么来看待等情况时,于是一些家长就选择了沉默。有的家长认为自己在教育工作中不如班主任或教师专业,往往由于不自信,在家校合作中只表扬不批评。还有一些家长为了维护与学校“其乐融融”的良好关系,也只是扮演着“听众”的角色,主观上不愿深入探讨学校存在的教育管理问题。

  3.家校合作中家长角色的失衡。

  家校合作是基于学校共同的管理活动,所以正确的角色定位是家校合作的重要条件。家校合作中,由于家校双方价值观念的不同,家长和教师在角色定位上存在着一定失衡。主要表现为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不少家长认为自己是在配合学校的工作,如果主动给学校提建议,会额外增加学校的负担,支配与顺从的关系弱化了家校合作的成效。而且在家校合作中,不少家长往往在参加家长会、学校开放日等活动中仅仅是“走马观花”,不能真正参与学校的决策。

  二、家校合作中家长主体性缺失的原因分析

  1.家校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家长处于弱势地位。

  一般家长了解学校的途径大多是通过自己孩子的转达,由于小学阶段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较弱、依附性较强,有时候会带来教育教学行为、教育事件处理传达的失真,所以让家校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从而导致双方交流不畅。再者,限于交流方式的单一,一些家长未能及时了解学校发布的消息,这也导致了双方交流的障碍。最后,由于现代学校教育体系的日益完善,学校往往掌握着学生发展的绝对主导权,学校具有教育资源的分配权,某种程度而言,这是教育的进步表现。但在这一过程中,家庭往往成了配角,家长往往认为自己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是理所应当的,进而削弱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

  2.对各自角色认知的错位导致职责分工差异。

  家校合作中,家长与学校本应该是平等的,然而家长却往往扮演“听众”的角色。这表现在学校需要家长时,家长才积极回应,有的家长甚至抱着能不参与就不参与学校管理的心态。家长不重视自己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导致家长的主体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些家长认为教育学生学校才是专业的,自己由于缺乏专业的教育管理知识,所以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参与学校管理。但是,这其实也存在着一种矛盾,学校往往认为家长应该给予一定的教育支持,但是家长却又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角色认知的错位制约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3.对学生成长关注点的不同容易导致合作关系的断裂。

  对学生成长关注点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少家长更关注孩子学业成绩的进步,有的时候参与学校的管理也只是为了学生的成绩提升,甚至不少家长认为家校合作就是要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学习成绩的提升,而非其他目的。然而,学校关注的却是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的考试分数,仅仅是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部分而已。另一方面,在家校合作中,一些家长表现出过于想拥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有的甚至表现出想让学校依照他的办学思路来办学,这样往往又会给学校带来压力,学校如果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最终也会导致合作关系的断裂,激化家校双方的矛盾。

  三、提升家校合作中家长主体性的对策

  1.提升家长参与意识,转换家校合作形式。

  首先要实现将家长由“听众”的角色转为“参与者”的角色,学校要积极宣传,要让家长知道参与学校管理是他们的一项权利。同时,为了增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自信,学校可以通过开设讲座或者专题培训来提升家长的教育专业知识,家长掌握了一定的教育学、管理学知识,就可以高质量地参与到学校管理中,从而提升家校合作质量。其次,学校要将家长视为平等的合作伙伴,要充分信任家长参与合作的能力,对于家长提出的意见,要在认真考虑的基础上,积极采纳富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对于不能采纳的意见,要向家长给予说明。最后,学校要以开放的心态去看待家校合作中的矛盾,家长数量的增加既能够集思广益去解决学校教育教学问题,但同样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因此,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形成解决教育问题的合力,才能确保健康稳定的家校合作关系。

  2.构建家校合作共同体,实现家长“充分参与”。

  在家校合作共同体中,所有成员共同致力于解决家校合作问题,以较高的热情参与家校合作,通过持续的相互交流逐步提高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水平,促进家长由“边缘性参与”向“充分参与”转变。[1]家长要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学校管理的辅助者,还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在学校面临重要教育决策问题时,要以主人翁的心态去积极参与,贡献智慧,而不应该等待学校单方面应对。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家庭对于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性,不能仅仅从学校情况出发,要走出校门走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从而让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中得到重视。同时,构建家校合作共同体,还要加入教育专家队伍,配合高层次理论的指导,可以更好地支撑家校合作。

  3.以家长委员会为中心,多途径支撑学校发展。

  家长委员会最大限度地代表了家长群体,能够反映绝大多数家长群体的意见。在这样的平台中,家长如果以管理者的身份平等地参与学校事务,那么必然有利于家校双方的沟通交流,也有利于家校合作的常态化进行。因而,对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予以明确规定,这样可以切实保障家长委员会发挥作用。同时,在学校重大决策问题上,要坚持把家长委员会的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要加强学校领导层面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支持。除了以家长委员会为中心,还可以开办家长学校提升家长的整体素质,以应对现代学校发展面临的新的难题。再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于一体的家校互助平台,这可以给没有参与家校合作的家长提供交流的机会,可以弥补传统家校合作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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