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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的“家校关系”———家校合作

  2018-11-25   来源:培训学校管理系统 

  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新形势下家校关系中的家校合作主题。从管理学角度出发,对新形势下家校合作呈现的一些现状,包括对冲突管理和理解、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等界定上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与此同时,针对这些现状,作者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

  一、引言

  家庭教育指基于一定家庭文化背景,由父母或者其他长辈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年幼者施加的有助于受教育者社会化、人格化以及素质化的教育影响活动。家庭教育作为一种自古至今人类最重要的教育实践活动形式,具有显性和隐性的特点。显性主要体现在家长们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榜样示范,而隐性则主要倾向于家庭文化氛围、亲子关系与家庭互动等方面。我们认为,与传统学校教育具备的专业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同,家庭教育,由于亲缘关系的存在,且生活环境较为稳定单一,由此导致家庭教育具有天然性、终身性、个别性与弥散性的特点。

  众所周知,家庭教育作为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直影响着学校教育各项教育与教学活动。尤其近几年,家庭和学校之间由围绕教育活动展开的各种“冲突”越来越明显。比如在学生“减负”这个问题上,家庭教育的“越位”与学校教育“缺位”已成为家长和学校之间乃至整个社会公认的突出问题。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过程中更多地体现为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据Baeck研究发现,44%受访教师表示他们缺乏应对家长的相关训练。另外,20%受访者对日益增加的家长参与感到不安。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关系,无论中小学还是大学,无论公办还是民办院校,家校关系都是教育管理者和实践者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家校关系处理的好坏程度,在某种程度上,也逐渐成为教育管理者考评的终极手段,有时候甚至会演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学者提出了关于家校合作的一些新理念,用其来指导解决家庭和学校关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情况,越来越被诸多教育管理者和研究者接受。

  二、家校合作理论与现状

  家校合作理论扎根于Epstein(1990)提出的学习共同体理念。我们认为,现代教育具有三种常见基本存在形态: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正是这三种基本形态的存在,把家、社会、学校连接成为一个学习共同体。学习共同体是指所有人为共同的愿景一起学习的组织,组织中的个体共同参与寻找通向知识的旅程。共同的愿景,尊重差异性,强调共享、共同发展等。学习共同体主张成员之间共同参与、沟通对话与彼此分享。学习共同体的理论来源通常包括如下几种:(1 )社会资本理论,即社会资本是内在于家庭和社区组织的整套资源,对教育及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重叠影响或理论。重叠影响或理论将学生置于教育生态系统网络的中心,认为学生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与社会这个教育生态系统交互作用的结果;(3)权变管理理论。学校教育受整个社会教育系统的影响并根据时代变化而变化,应该注重教育各主题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并相应调整其管理策略。三种理论产生,都有浓厚的时代背景,其对家校合作模式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受重叠影响或理论的影响,Epstein将家校合作定义为“教育者与家长(和社区)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包括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和与社区合作等六种实践类型,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由此可以看出,这六种实践类型等同于家校合作的六种有效模式。

  三、新形势下家校合作现状与特点分析

  通过对当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在新形势下,家校合作主要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1.传统思想的桎梏导致了家校合作对教育目标认识上呈现分歧。家长固有观念和传统思想影响着他们对教育和教育理念的基本判断。比如“天地君亲师”、“师道尊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经常把老师的地位无限拔高,因此在沟通中一直处于“较低的位置”。具体而言,不对老师存在的问题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还有一些家长持有“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学而优则仕”、“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等观点,导致其对教育的目标和方向的认识严重偏离了学校教育和其教学目标的根本要求。

  2.对于新时代提出的“减负”概念理解不一致,导致了家校之间权力和责任的认识上存在误差。“减负”,我们首先要认识到“减负”的目的是什么?“减负”的内容是什么?父母在这个过程中的角色又是什么?弄清楚了这几点,实际上也就搞明白了“减负”的终极目的。在家长与学校的沟通过程中,才不至于有“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错误观念产生。

  3.家校冲突事件越来越多,家校沟通渠道不畅通。主要体现在,越来越多的教师受到来自学生和家长的投诉,甚至部分严重事件导致了家长和学校的冲突。归根结底,这些冲突主要根源来自教学事务和非教学事务。教学事务主要是与教学相关的,比如学生的学习、教师教学、学生评价、教学管理等,非教学事务主要包括学校与家长权力平衡、职责范围认知分歧等。沟通也是如此,主要体现在沟通中家校各执己见,一直保持单向沟通,沟通方式随意性也较大,文化、性格和心理差异不一致以及沟通过程中部分信息失真、评判标准和角度不一致。

  4.作为家校关系的最主要的主体———学校,对新形势下家校关系的认识、判断和准备不够充分。主要体现在:管理手段无创新,百年如一日;信息化时代,学校在对外关系上,没有秉持开放的态度;在对外合作关系上,缺乏合作意识与技能;在家校关系活动中,由于统一预算管理限制,无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家校关系活动;在校与校之间、校与社会和家长之间,缺乏更多有效的信息交流。

  四、新形势下家校合作的几点建议

  结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新形势下的家校关系,应该从理论、政策和手段等方面入手,主要建议如下。1.利用“校本参与机制”做理论保障,为家校合作保驾领航。首先,建立家委会、家长教师联合会;其次,组织家长开放日、宣传日、志愿者活动日等;最后,保障对家校之间信息传递活动的参与,完善家访、家长会、成绩报告单、家校手册与家长公约等。

  2.在家校合作沟通时,内容、方式和手段都要进行创新。在内容上,要将学习、安全为主,逐渐转变为思想和价值观创新为主,并强调学习自身的体验和责任的重要性。在方式上,多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将传统的纸质媒介向新媒介过渡,即互联网、微信、网络论坛等。在手段上,可以利用社区大平台,组织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到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建、共治、共生,形成新的“大教育观”。

  3.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对“教与学”观念双方都要发生转变。家校合作双方要基于平等沟通的原则,对“教与学”实现理念的一致。从专业角度而言,家长对学校专业理念认同、教学目标和教学方式要认可,而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的一技之长,开设多方面的拓展课程,实现全方位地教学评价和校外课程申报等。

  4.家校合作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将“以人为本”贯穿始终。这意味着,家校合作要充分采用参与式管理没收,让家长要=全方位参与到学校管理过程中。

  总之,家校合作达到一个完美理想的状态很难,这是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历程,因此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和家长的有效参与。家校合作在未来的长时间范围内,都必定是教育管理部门一个敏感而又重要的课题。因此,我们要认清新形势,理解新时代下家长的诉求,切实可行地提出一些因地制宜的措施和对策,有效促进家校合作的长效发展,最终形成整套家校合作的合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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