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管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昂立培训学校办公室电脑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17 22: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公室电脑管理规定》
1.  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电脑配发相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统称指定使用人),全校电脑归网络中心管理。
2.  办公室电脑除指定使用人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电脑、偷看他人资料;因教学任务的变更,办公室需要搬动,基本上坚持"机随人走",特殊原因要报网络中心批准。
3.  非指定使用人(指非指定的使用者如:其它员工、教师、学生等)一律不准动用学校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电脑者,该电脑的指定使用人必须在场。如违反处以指定使用人和动用人每次50元罚款。
4.  办公室电脑定人管理、定人负责,指定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指定使用人要负全部责任并照价赔付。
5.  机箱后有封条,指定使用人不得擅自拆开机箱,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须向网络中心报告,由网络中心处理,出现私自拆箱将处以指定使用人和当事人每次100元罚款,如有零件丢失,则由指定使用人全额赔付。网络中心人员需每周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办公室内不得随意调换他人电脑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如违反,除恢复原状外,处以当事人每次100元罚款。
7.  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先关主机再关外设,不得强行关闭电源。
8.  不得在办公室利用电脑上网聊天、游戏或浏览反动、黄色站点,除工作需要查资料、发邮件外。
9.  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 禁止在电脑前进食、喝饮料,以防污物溅入设备。
11. 电脑应远离窗户,以防雨水溅入、灰尘落入。
12. 教师办公室的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由作息时间确定),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报网络中心批准。
13. 不准用学校电脑、打印机打印私人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 以上条款除明文规定外,如有违反处以指定使用人和当事人每次50元罚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培训学校管理论坛  

GMT+8, 2024-4-18 16:23 , Processed in 0.10741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