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管理制度》 为提高复印机的利用率,为分校、教师、员工做好服务,本着节约耗材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几条制度: 1. 复印机及耗材由行政部设专人管理。 2. 需复印的部门需填写《复印申请单》(见附表16),50页以下经主管签字后方可复印,50—100页须由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复印。教师复印资料必须由教务部主管签字方可复印。如有大批量的复印,数量超过100张应改为胶印(最好提前2天做好准备)。 3. 复印人员须严格按照复印机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懂得操作程序或复印机出现故障必须请教行政部工作人员,切不可胡乱操作。 4. 为节约用纸,针对复印的资料选择适合适的纸型,尽量双面复印,必要时可用废纸的背面复印。(禁止用带有钉书针眼或残缺的纸张) 5. 节约耗材,根据原稿的深浅和反差,调节深、浅度。 6. 不得复印任何私人或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7. 复印完毕请严格如实登记复印记录或领纸数量,以计算成本费用。 8. 复印过程中,切记不可掀开复印机盖,否则光线太强会刺伤眼睛。 9. 复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7:00 10. 违者处以罚款20----100元,造成的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工装配用制度》 1) 学校员工工装的配发管理由行政部设专人负责。 2) 凡学校的正式员工,学校均配发工装。应按着装要求着工装上岗。 3) 工装费用支付比例为学校、员工各承担50%,员工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自配穿工装之日起在昂立国际教育服务满一年后,学校将退还个人所承担的50%费用。 4) 凡在一年内离校或因个人不胜任工作及其它原因辞退、开除的员工,将承担工装的全部费用,由财务部在发薪日从工资中扣除。 5) 行政部要认真查对档案及时通知财务部相关人员处理,否则后果由个人自负。 6) 工装档案一式两份,行政部一份,财务部一份。 《工作证佩戴制度》 1、 适用范围:学校正式教师员工 2、 发放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 3、 办理程序: 1) 入职: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制作发放,个人交纳押金10元; 2) 调岗:办理完调岗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制作发放; 3) 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应交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在离职表上签字后方可结算工资,并退回押金。 4、 佩戴:所有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应佩戴于胸前,且正面朝外,工作证上须贴本人标准像,凡未佩戴工作证,每次处以罚金如下:副校长15元/次,老师及副主管以上10元/次,副主管以下5元/次; 5、 工作证不得转借、私自涂改,违者视情节处以罚金20元----100元; 6、 丢失:需写书面申请交人力资源部补办,支付工本费10元; 7、 检查:由人资源部牵头,各部门派人组成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出具处罚意见从当月工资员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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