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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培训学校教学管理教学配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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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12:2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按时交听课笔记及《学员调查表》;
(2)       分校不得私自排课;如产生分校私自给教师排课的情况,分校将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对分校主管及副主管进行每人50-300元的罚款;
(3)       在该教师已经在该分校代课的情况下,教务部将优先安排该教师在该分校代其他班级;原则上,如果该教师在不同分校代课,将优先安排距离教师居住地较近的分校;如果该教师对在某分校上课有强烈要求,将优先考虑该分校;
(4)       如教师对分校管理及分校教师服务有任何建议及意见,教务部将负责及时将意见反馈到分校主管处。对于暂时不可更改部分(如分校地理位置、分校外部环境等)将不予追究分校责任;对于可更改部分,教务部将与相关部门共同颁发《整改通知》责令分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无任何改进或改进不明显者,将对主管、副主管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5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进行全校通告批评。
(5)       及时报课,新开课、课程的时间更改、已报新班未开课、换教师、停班、合班、结班、升期、外教课需及时通知教务部;如产生以上任何教务现象而教务部在一周内未得到口头或书面通知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主管、副主管及事件直接负责人共同承担;并对以上员工进行50-200元经济处罚及相关行政处罚;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全校通告批评。
(6)       在新教师代课的前一天,分校必须联系新教师,将分校地址、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年龄阶段等各种情况告知新教师,并告知新教师如何到达该分校;
(7)       在新教师代课前一个小时,分校必须联系新教师,并催告其上课时间,以防新教师产生遗忘/车祸或迷路等各种突发状况;如因分校未及时通知并接洽新教师及时到岗的,由此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将有分校所有工作人员共同承担;情节严重的,则对分校主管及副主管进行50-200元的经济处罚及相关行政处罚;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全校通告批评。
(8)       及时上交教务部所需统计的各种表格,并详细填写;如因分校填写错误而导致教务安排失误的,则由分校主管及副主管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对分校主管及副主管进行50-200元的经济处罚及相关行政处罚;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全校通告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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