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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培训招生管理视角第一节语言本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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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0 12:4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节语言本质理论
英语教学的内容是语言,如何去教授和学习英语(外语#涉及我们如何 认识语言的本质和语言活动。因此,语言学可以说是外语教学法一门关键 的相关学科。人们在对语言的研究中不断地认识语言的属性,作过对语言 结构详尽的描述、分析和解释,对语言功能也作过多方面的研究。应该说不 论是对语言从其本身结构的研究,还是从其社会属性方面的探讨,都有助于 我们更好地理解语言。对语言本质的研究为语言教学(英语教学)在教学内 容、教学材料安排、教学大纲的设计等方面都能提供“启示”。
一、结构主义的观点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不论在自然科学还是在人文科学领域都 开展着一场“结构主义”革命。不少学者对语言的结构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理论。在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中,美国结构主义语言 学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美国“结构主义”
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的研究工作是从研究没有文字的美洲印第安人 口头语言开始的。他们用语言符号(如国际音标)把印第安人口头讲的话如 实地记录下来,然后对收集到的口语样本进行不同层面的分析,研究它们的 结构和特征。其后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又运用他们在实践中建立起来的 “描写”方法去研究英语和其他印欧等语言。他们认为语言可视为一个把意 义编成语码的系统。这个系统由结构相关的成分构成,这些成分是音位、词 素、单词、结构和句型。一个语言系统包括它的音位系统、词素系统和句法 系统。在语音系统里,应该对音位、音位变体、音位组合的规则进行描述,也 应把连贯话语(ConoectedSpeeh)中的语音现象如同化、省音、音的弱化、音 的连续、重音和语调加以描述。在词素系统里,应该描述词素、词素变体、自 由词素和粘着词素等成分和结构。在句法系统里,词的分类、短语分析、直 接成分分析和句型的类型也应描述清楚。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在研究中 发现,操某种语言的人口头讲的话与该语言传统语法有些地方不一致。有 些口头常讲的话语,受到传统语法的谴责并被视为错误的表达方式,他们认 为这是不对的。他们认为,口语是活的语言,因此“语言是口语,不是书面 语#(Languge is speech,notwriting.)。学习语百先要学习口语,而学习口 语就是要学习操该种语言的“当地人”所说的话,不是按某些语法书所说的 那样,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H +已4<1%<) i(4ative s@eaDer( (ay,4* 1$4让(tliey8 (ay.)。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在研究 和分析语言的过程中还发现语言会有自己的独自结构,不同的语言会有其 不同的音位系统、词素系统和句法系统。不同的语言在上述三个系统中的
成分、结构都可能是不同的(Languages are different...)        。因此,在语
言的学习中要注意到语言的差异性(Fries 1945)。
由于语言差异性的存在,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认为在学习外语时,母 语会干扰和影响外语学习。当外语的结构和母语的结构不同时,学习困难 和错误就会出现,学习外语主要就是要克服这种困难。他们还认为如果母 语和外语有相同的结构,学习上就不会出现困难,对于相同的结构,教学中 不用教授,只要让学生接触语言就可以了。因此,在外语教学中,应集中力 量去解决两种语言结构上的差异问题。为了预测学习某一外语会碰到的困 难和问题,可使用对比分析(Contrastive Analysis)去比较母语与外语在结构 不同层面的异同。美国语言学家拉多(R. Lado)所写的《跨文化语言学》 (LinguisticsHcross Cultures)就是探讨对比分析的代表作。
拉多在《跨文化语言学》中举出了不少例子去解释对比分析的做法和阐 述他的观点,如怎样去比较两语言的语音体系,为什么操某一种母语(如法 语)的学生在学习英语时总是带有某种特殊口音等。但人们很快就发现了 对比分析的弱点和不足,发现母语的影响不是造成学习外语困难和犯错误 的惟一因素。人们还发现对比分析所预测的学习错误往往并没有发生,而 对比分析没有预测到的学习错误却发生了。人们认为有必要对学习者的错 误进行分析和研究,一些语言学家如科德(P. Corder ) '理查兹(J • C.Richards)等开始了对不同母语背景学习者在学习外语过程中的错误的 研究,这就是我们在2. 5.将要介绍的错误分析(ErrorAnalysis)。
(二)语言结构研究在英国——英国“结构主义”
对语言结构特别是句型结构的研究,英国的语言学家做了大量的工作 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和显著的成果。英国著名的语言学家帕尔默 (H. Palmer)、霍恩比$ A. S.Hornby)和其他学者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共 同分析、总结主要的英语语法结构,把英语语法结构归纳成一定的句型。他 们的研究成果可以从霍恩比著的《英语句型和惯用法KGuidetoPatterns and Usage in English, 1976) 一■书和他主编的《高级现代英语辞典》(八'- 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 Current English, 1963)、《牛津高级现代英语 舌辛典》OxJrordAdvancedLearner’sDictionaryo>CurrentEnglish,3rded-- tion,1974C4thedition,1989)著作中看出。霍恩比在《英语句型和惯用法》 一书中把英语动词句型归纳成25种,名词句型归纳成6种,形容词句型归 纳为3种。他以大量的实例说明这些句型的意义和句型与句型之间的转换 性。例如:“Most people consideredhim(tobe) innocent. +可转换为“Most people considered (that) he was innocent. +; “The flowers cost (me) fifty pence. +可转换为“Qhe flowers are fifty pence. ”;“Another attempt to climb themountain wasmade in the following year. +可等于“They aftempted to climb themountain in the following year. ”;“To deceive John is easy. +可改 写为“It’s easy to deceive John. ”等。在第四版的《牛津高级现代英语辞典》 里虽然原来的25种动词句型已被32种新的句型所替代,但是霍恩比对句
型分析归纳的思想还是可以看得出来。
英国语言学家对英语句型的详尽描述和解释为人们了解英语的内在结 构提供了大量的资料,也为外语教师在外语教学中进行英语教学特别是语 法教学和句型教学以及句型转换(Paraphrasing)提供了依据。
如果说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在研究语言时特别注意语言之间差异的 话,英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在研究英语结构时特别注意的是语言结构和结 构使用情景之间的关系。英国人类学家马利诺斯基(B.MalmowskO和语言 学家弗斯(J.R. Finh)是20世纪40年代形成的结构主义伦敦学派的两位有 名学者。基于自己对南海岛屿居民(SouthSea Islanders)文化的研究,马利 诺斯基提出南海岛屿居民的语言只能密切联系其文化才能理解的观点 (H. H. Stem 1983)。马利诺斯基使用“语景”(context o> situation)这 一■术 语来指语言活动进行的自然环境。弗斯继承了马利诺斯基的观点并进而提 出语言必须在不同的语景下对各个层面进行研究的看法。弗斯从马利诺斯 基那里接过“语景”一语并用之来指一般的语景。他还制定了描述“语景”的 三个特点,即'1)参与者有关特点(参与者的语言和非语言行为);(2)相关 目的(3)语言行为的效果。在弗斯观点的基础上,另一位英国学者韩礼德 (M. Halliday)提出了他对语言的看法。在韩礼德看来,语言的描述应在三 个层面上进行:实体(Substance)(声音的或书面的),结构(Form)和语景 (Context)。语言学研究对应这三个层面的是语音和音系学的研究,语法和 词汇的研究和语义的研究。
从上面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英国学者不但重视对语言结构的研究,而且 在研究中重视语言运用时的语景和语义。由于语言形式或结构与语言功能 不存在直接对应的关系导致某些英国学者如韩礼德深入研究语言功能并建 立起功能学派。
(三)皮亚杰的发生学结构主义
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J. Piaget)通过长时间对儿童认知发展的观 察和研究,在20世纪R0年代初创立了发生认识论(GeneticEpistemolo- gy)。发生认识论主要研究知识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皮亚杰主张认识的 发展不能与智力的成长割裂开来,他认为掌握新知识是一种智力活动,而每 一种智力活动都含有一定的认识结构。对于结构这个概念人们认为皮亚杰 所下的定义比较全面。皮亚杰认为结构具有整体性、转换性与自调性。
(1)        结构的整体性。结构中每个成分的安排是有机的关系,而不是各自 孤立的简单混合。整体与它的成分,都取决于内在的规律。在语言中,由若 干音位组合成语素,由若干语素组成短语,由若干短语构成句子;句子的意 义由整体中的相互关系确定,而不等同于各孤立语素的意义相加。语素的 意义会随着句法关系而发生变化。
(2)        结构的转换性。结构并不是静止的,有一些内在的规律控制着结构 的运动和发展,从原有的句子可以转换出许多新的句子。
(3)        结构的自调性。结构由于内在的规律而自行调整,结构内某一成分 的改变必将引起相关成分的改变。因此,皮亚杰认为必须着重于“同时性” 的研究。对于有关的现象,只有在同一结构系统中才能加以理解。
由于结构主义对语言的描写不是从语义上而是从形式上进行的,它无 法处理复杂的多义结构。由于结构主义对分析语言结构时没有对语言功能 予以重视,这也对语言教学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为了对语言作出更全面 的分析,学者们从另一个角度,即从语言交际功能角度去研究语言。
二、语言的交际功能
不少学者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交际、交流思想是语言的基本功 能。因此,研究语言不但要重视其结构意义而且也要重视情景意义。这是 从功能角度去看语言,也是功能学派学者的观点。
(一)韩礼德对语言功能的论述
韩礼德是英国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他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进行 语言的社会功能方面的研究。他认为“语言学是关于言语行为或话语的描 述。只有通过对语言使用的研究,语言的全部功能和构成意义的所有组成 部分才能集中在一起’’(RichardsC Rodgers 1986)。他在《语言功能的探索》 (Explorations in the Functions of Language) 一■书中,论述了 语言功能的双 重地位,即微观和宏观的功能。微观功能是小孩在学习母语初级阶段出现 的,共有六种:
1.        工具功能$ QhelnstruetionalFunction):用语言来取物例如# “ I want...'
2.        规章功能(QheRegulatory Function):使用语言来控制别人的行为。 例如:“Do as I tell you.'
3.        相互关系功能(Qhe Interactional Function):使用语言与别人交往。
例如:“Me and you        ”
3个人功能(ThePronal Fu&ction):使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意 义。例如:“ Here I come.'
5.         启发功能(The Heuristic Function):使用语言学习和发现问题。例 如:“Tell mewhy...'
6.        想象功能(The Imaginative: Function):使用语言来创造一个幻想的 世界。例如:“Let’s pretend.'
随着小孩的语言慢慢地向成人语言靠拢,这些微观功能就让位于宏观 功能。宏观功能包括三大类,即思维功能(The Ideational Function),人际功 能(The Interpersonal Function)和篇章功能(TheTextual Function)。思维 功能指的是语言可以用来组织语言使用者对真实世界或幻想世界的经验; 人际功能指语言可被使用来表明、建立和维持社会中人的关系;篇章功能意 指语言可用于创造连贯的话语或文章,这些话语和文章对语景来说是切题 和恰当的。
韩礼德对语言功能的论述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待语言本质,加深了语言 学界对语言的理解,也为人们以后建立功能——意念教学流派或称交际法 提供了理论的依据。在系统地研宄语言功能方面除韩礼德外还有其他的学
者"
(二)莱昂斯对语言功能的综述
莱昂斯(J. Lyons)在《语义学》一书中综合了其他学者对语言功能的论 述,归纳出语言的三大功能,即描述(Descriptive),表述(Expressive)和社会 (Social)功能。语言的描述功能体现在它能传递事实信息。这类信息可以 陈述也可被否定并有时可以接受检验。比如说,“Itmustbewellbelowten degrees outside. &。表述功能能提供信息去描述讲话者,表述讲话者的感 情、爱好、偏见和过去的经历。比如说,“I’m not inviting the Sandersons a-
&,用恰当语调说这句话可以表示讲话人不喜欢,所以不再 邀请他们。语言的社会功能用于在人际间建立和维持关系。比如在餐厅里 侍者讲出“Will that be all,s&?”时,语言能表明侍者与客人的社会关系,侍 者把顾客放在高一级的地位上尊敬侍候。
当然有时语言的功能会出现重叠,这也是不足为怪的。但语言学家对 语言功能的研究能加深我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也能帮助我们理解使用语 言交际时的意义。
一些学者从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出发,探讨语言使用者和语言使用的 理论。海姆斯(D. Hymes)是这个方面的一位代表人物,他针对乔姆斯基的 两个概念“语言能力& ( Linguistic Competence )与“语言运用& ( Linguistic Performamce)提出 了他自己的交际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的概 念。
(三)海姆斯的交际能力理论
海姆斯认为,乔姆斯基的“能力”不涉及语言的使用,不系统考虑人们在 社交中对语言的合适使用。在他看来,本族语者对语言的使用远远超过了 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 ( LinguisticCompetence)。他提出了自己的交际能 力理论,以示与乔姆斯基理论的不同。
海姆斯认为,具有交际能力意味着人们不但获得语言规则的知识,而且 还获得语言在社交中使用的规则。按海姆斯的观点,如果一个人获得交际 能力,那他就应该知道对什么人在什么场合和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讲些什 么话和不讲什么话。海姆斯的交际能力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能识辨、组织合乎语法的句子,即懂得形式上的可能性。比如说,知 道I want going home是错误的,并能讲或写出I want to go home.。
2.         能判断语言形式的可行性。比方说,知道“themouse the cat the dog
themail thewomanmarried beat chased ate had awhite tail”是合乎语法的, 但几乎没有人会这样讲,即不可行。
3.        能在交际中得体地使用语言。有些话在语法上是可能的,在实施上 也是可行的,但在语境上不得体。下面的对话中B的回答就是一例:
A:Whathappened to the crops?
Bhe rain destroyed the crops.(弓1自:桂诗春 1988)
3知道某些话语是否可以实际上做出来。有些话语形式上是可能的, 也是可行的和得体的,但在现实生活里,却没有人那样说。
海姆斯交际能力的理论在语言学界和应用语言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 响。它直接影响到外语教学的目的的制定。除海姆斯外还有一些学者对交 际能力作过论述。美国学者卡南尔和斯温纳也作过较详细的分析。
(四)卡南尔和斯温纳对交际能力的分析
卡南尔和斯温纳(M. Canale CM. Swain)在“第二语目教学和测试父际 法的理论基础”一文中论述了交际能力的组成。按他们的分析,交际能力包 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能力:语法能力(Grammatical Competence)、社会语言能 力(SociolinguisticCompetence)、篇章能力(DiscourseCompetence)和策略 會能力(Strategic Competence)。
卡南尔和斯温纳所谓的“语法能力”就是乔姆斯基所谓的“语言能力”或 海姆斯所指的“形式上的可能性”,就是语音、语法和词汇的知识。
社会语言能力指的是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懂得或使用不同语体和使 用不同的言语来达到不同目的的能力。我们知道,说话人在不同的环境中 总是以一定的社交身份出现的。一个英语教师在学校里上课对学生使用的 语言会与他和同事谈话使用的语言不同;回家后,与小孩谈话使用的语言会 与和父母谈话时使用的语言不一样。这些不同的语言形式是由这位教师在 不同场合以不同身份出现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这是属于在不同的社会 环境中使用不同语体的问题。
篇章能力指的是能在一定的上下文或篇章里,理解句子之间的关系和 句子的意义的能力。比如说,“他答应来吃饭”这句话,可以在不同的语境或 上、下文中有不同的意义。它可以是以言述事——用句子来叙述事实,也可 以是以言做事——作出一次允诺,也可以是以言成事——使听话人感到高 兴。
策略能力指的是在交际中懂得怎样开始谈话,进行谈话,承接、转换话 题和结束谈话的能力。
按照卡南尔和斯温纳的观点,由于交际能力是由上述的四种能力组成, 语言教学应当着重培养这四种基本能力。
(五)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在社会交际中起着什么作用,这不是个可以用一两句话就回答得 了的问题。言语有控制别人行为的作用(如你可以说:“Toyou. . . nowupa b*        ”要求别人把某物抬高一点),有影响别人思想的作用(如在演讲时),
也有表达信息和情感的功能(如你可以说:“Whata lovelyday!”以表对天气 的赞赏)。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 Austin)从讨论言语的作用和功能出发,提 出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他主张在研究话语约意义时 不应只注意一些离开上、下文而引述的陈述句,如,“Snow is white”这样的 话语,而要注意话语使用时的作用。话语可以是建议的提出,邀请的发出, 要求的作出和答允的表述,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
就句子的作用而言,奥斯汀认为,不同种类的句子有不同的功能。陈 述、报告、描述事物是一些句子的作用,但有另一些句子是被用来施行某种 行为的。奥斯汀区分了两类话语:叙述句(Constatives)和行为句(Performa¬tives)。 叙述句是可以验证的 ,即可以是真实或错误的陈述,“Chcago s n the United States. ”是叙述句。而行为句则可以施行行为或用来做事,如 “Look out,the train is coming. ”能作为警告使人注意火车到来。
奥斯汀用了四个著名的例子来说明行为句:
1.        “I do”(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        “I name the shipElizabet. ”(用于命名仪式中)
3.         “I give and beclueath mywatch to my brother. ”(用于遗嘱中)
4.         “I bet you six pence it will rain tomorrow. ”(用于打赌)
奥斯汀还寻找判断一句话是否是行为句的标准。他提出两种行为句的 句式形式:
1.        以第一人称单数为主语,现在时陈述语气主动语态动词为谓语的话
语,如 I promise.        I agree...等。
2.        “I+Vp”相对应的被动形式。即第二人称作句子主语,加上现在时 态、陈述语气、被动语态的谓语动词,如You are requested...等。但奥斯汀 提出的句法标准不能成为判断行为句的惟一标准。语言使用时情况是多种 的。如我们请求别人关门时可以说,“ I ( hereby) request you to close the door. ’’和“You are(hereby) requested to close the door. ”,但除此以外,我们 还可以说,“Will you close the door?”“Can you close the door?”“Don’t you mind closing the door ?”“Close the doo. ”等。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到,行为句 是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出现的。
奥斯汀的研究为我们揭示了一个事实:对语言功能的判断,不能单纯以 语言形式为依据。
后来奥斯汀还力图研究一种新的模式来解释人们通过语言所施行的各 种行为。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施行着三种行为,B即 以言述事(Locutionary Act)、以言做事(Illocutionary Act)和以言成事(Per- locutionary Act)行为。以言述事行为指使用句子来叙述、报告、描写事物。 话语“I’mthrsty.”可以意指某人身体状态——口渴。以言做事行为指通过 “说话”来实施一种行为和做事,“I’mthirsty. ”可有请求功能——请求别人 拿水给你喝。以言成事行为指说话带来的后果,通过说“I’mthmty. ”说者 可能得到一瓶水喝。奥斯汀兴趣的中心是以言做事,言语行为指的就是这 一种行为。
虽然奥斯汀提出行为理论时,一些看法还未很成熟,但他的理论在语言 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并为一些学者如美国语言学家塞尔(J.Searle)等发 展。塞尔把奥斯汀的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他对说话 人如何根据一定规则来施行自己要想要做的事做了较多的工作并对言语行 为做了较系统的分类。他把言语行为分为5类:受约句(Commissive)、陈述 句(Declarative)、指令句(Directive)、表情句(Expressive)和表述句(Repre- sentive) 0
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和语言教学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意念大 纲(NotionalSyllabuses)的诞生与言语行为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语言 教学和大纲设计中,言语行为经常被称为“功能”或“语言功能&
三、乔姆斯基的观点
20世纪60年代,以乔姆斯基(Noam Chomsky)为代表的语言学家在美 国掀起了一场语言学革命。这场革命对语言学界影响之深,波及面之广都 是前所未有的。一位有名的语言学家这样写道:他的理论可能为人们所接 受或拒绝,但不能为人们所忽视(Lyons 1978)。乔氏理论不但影响语言学 界,而且对认知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二语习得理论都有重要的影响。
乔姆斯基的理论被称为转换生成语法$ Qransformation-Generative Grammar,简称为QG)。如果我们把乔氏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作为他 的理论诞生的年份,在差不多半个世纪里他的理论经历了发展的五个阶段 (周流溪1997),乔姆斯基不断修改自己的理论,使之更具解释性和符合经济 的原则。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一种行为,它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受着规则 的支配。人们利用语言规则,可以从有限的基本的语言单位去构造无限数 量的、复杂的语言句子。人们学习语言并不是学会某个特定的句子,而是运 用规则去创造和理解新的句子,这些句子可以是我们以前没有说过或看过 的。规则性和创造性是语言的两个重要特征。
乔姆斯基在QG中提出了句子的双重结构理论。他把句子结构分成表 层结构和深层结构。表层结构指句子的形式,深层结构指句子陈述的意义。 在QG中,句法规则占着核心的地位,它包括短语结构规则(又叫重写规 则)、转换规则(包括移位、删略、添加)等规则。在乔氏看来,语言生成的过 程就是从深层结构到表层结构的转换过程,转换是按照转换规则而完成的。
乔姆斯基还解释了儿童语言习得的问题。按乔氏理论,语言具有天赋 的基础。儿童能够习得语言,而动物不能学会人类的语言,是因为儿童具有 与生俱来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Acquisition Device,简称为LAD)。乔 姆斯基称这种人类机体的天生属性为“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简 称为UG)。这种普遍语法是由乔氏称之为原则和参数(PlinciplesandPa- rameters)的抽象系统组成的,普遍语法原则体现了语言的一致,而普遍语法 参数的赋值则决定了语言结构的差异。因此,各种语言之间的差别在一定 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参数的不同设置。儿童说英语还是汉语,取决于他所处 的语言环境和接收到的语言输入,因为某一特定语言的输入能使习得者设 置使用某一语言的参数(Cook 1989;郭杰克1997)。
虽然乔氏提出普遍语法假设的目的主要是探讨儿童如何习得母语的, 但这个理论对二语习得也有“启示”作用,这点我们将在下面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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