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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培训学校教师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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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4:5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教师行政制度
行政考勤
1.  专职教师上下班要打卡。专职教师早上8:30上班,下午2:00上班。凡迟到1-5分钟者罚款20元;凡迟到5~10分钟者罚款50元;凡迟到1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凡没有请假无故不到者算旷工一次;每月迟到累计三次算旷工一次。
2.  专职教师6:30下班,凡是晚上在A类分校有课的教师可以提前2个小时离开;凡是晚上在B类分校有课的教师可以提前1个小时离开,但教师必须在考勤卡上标注清楚所代课分校.凡早退者一次罚款50元。早退两次者开除。
3.  专职教师无故旷工一次罚款200元;每月累计两次旷工开除出校。
4.  专职教师每周有一天公休日,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教师可以休息;每两周有一次调休,周一要认真填写调休单并由主管签字,交到教师行政部,调休单不能随意更改,凡随意更改调休单者罚款50元。
5.  专职教师如果外出需要认真填写外出申请单, 由主管签字后交教师行政部。没有调休单随意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6.  专职教师请假需要提前填写假条,经主管签字交教师行政部,教师行政部交到教务部,教务部进行安排,假满后要自行到教师行政部销假。如出现问题, 教师,主管,教师行政部,教务部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要及时给主管电话请假,主管到教师行政部请假,并由教师行政部报教务部安排教师代课,如出现问题,教师,主管,教师行政部,教务部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假满后携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到行政部补假,没有证明材料行政部不得办理补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7.  专职教师在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教师行政部有权对违反者处于30元/次的罚款。教师必须保持办公室整洁,安排值日表,如检查脏乱,按相关规定处罚。
8.  公休日和调休日不得随意调动。
9.专职教师五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情况的视为全勤,全勤奖100元。
教学考勤
10.专兼职教师开课前三次课内不允许请假。
11. 专、兼职教师上课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签到,签到簿按正常、迟到、早退、请假等各项对应签到。(注:提前10分钟者为正常到岗,凡没有提前10分钟者不得按正常签到,一律视为迟到,并在每次签到时签明到岗详细时间。)
12.专、兼职教师上课前必须签到,下课后签退,不得补签,教师工资按签到和签退来造。凡迟到1-5分钟者罚款20元;凡迟到5~10分钟者罚款50元;凡迟到1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没有签到或者没有签退者不造工资。
13.专、兼职教师不得私自改变时间或者找人代课,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提前三天报教务部备案, 否则罚款100—300元。
14.专、兼职教师在其他同类学校代课或者自行组织原我校学生上课的,学校有权扣罚教师在学校的所有工资包括各种奖金和福利。教师应向学校赔偿名誉损失费2000元。
15.任课教师结课前应提前四次课通知前台人员,与前台及分校主管配合召开家长会,做好续班工作。及时填写《续班人员统计表》,将续班学生逐一登记,并于新班开课前一周交于前台。教师续班奖金按照《续班手册》来核算。
16.质检部对教师补课情况进行监督,每月评出一名,补课奖100元。
17.教师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所带课程只能延长4个课时,并且4个课时按课时半价支付。若超过4个课时,概不发超出课时费;教师不能提前结课,少一课时,扣一次课时费,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教务考勤
18.专、兼职教师每次上课前须按照学员考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对于无故缺勤学员,代课教师必须在此课后进行电话回访,如果缺课时间较长,代课教师必须通知学员办理停课手续。如因缺课时间较长,而代课教师未对其进行处理而造成的各种结果由代课教师负责并视情况而定给予代课教师50-200元罚款。
19.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布置家庭作业,并认真的批改,将作业的意见反馈给学生。
20.教师必须按规定对学员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学员成绩表中。
21.对于升期率和学员保持率教差的教师,按照续班手册进行处罚。
22.教师授课班级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及时通知校方或者前台人员,并在校方人员未到时妥善处理紧急事件。
23.专、兼职教师上课及下课期间应注意学员的安全问题,做好安全教育。学员出现安全问题,代课教师负连带责任。
24.质检部对每月电话回访和学员家长的熟悉程度进行监督和考核,排行前三名者,每月奖励50元。
教研考勤
25.专、兼职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每周教研会和公益性活动,无故缺勤者以旷工论处。教师必须教研会时上交教案,对于教案不达标者处以30元罚款。各教研组必须对所有教案进行审核,对于优秀部分进行整理,上交到教师监管委员会处。
26.专、兼教师用书必须交纳押金,押金条必须妥善保管,代课结束应及时归还教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7.每月进行一次教案评比,教案评比前三名者,每人奖金30-100元。对于教案优秀部分由教师监管委员会评定,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奖励。
28.专、兼职教师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由教师监管委员会评定后,发放奖金5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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