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在您交款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当您领取听课证时,表示您已同意遵守上海昂立国际教育的一切规定。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上海昂立外语学校所达成的一致协议,我校将对本须知有最终解释权。) 一、 报名程序 1、 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2、 咨询测试选班; 3、 填写学员资料登记表; 4、 收款处交纳学费; 5、 领取听课证并确定初次上课时间、地点。 二、 考勤制度 1、 听课证是学员进入教室的唯一凭证,每次进入教室应主动出示听课证,任课教师划考勤; 2、 有特殊情况无法上课须书面请假或打电话请假,幼、少儿必须经家长签字确认或家长请假。4课时之内,任课教师予以补课;多于4课时,到前台办理停课手续; 3、 缺课2次及2次以上者不能享受重读承诺,连续三次旷课未请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学员资格。 三、 优惠报名的有关规定 1、 学员报名时必须当场出示本人原听课证,方可享受20元优惠,过期一律不补办优惠;原听课证仅可优惠一次,报名时将老听课证收回; 2、 入学时单人一次交两期费用,每期可优惠20元;一次交三期的费用,每期优惠30元; 3、 二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报名可享受每人20元/次的学费优惠;五人以上同时报名可享受每人30元/次的学费优惠; 4、 各类广告宣传的课程优惠及其它短期优惠措施; 5、 以上各项优惠只能单独享受,不可同时使用。报名学员在同时具备以上优惠条件多项时,可以在以上各项优惠中取最高额优惠项。 四、 插班规定 1、 学员自愿插班,并根据学员水平测试合适后方可安排插班; 2、 所讲课程过半的班级原则上不安排学员插班,人数已满的班不能插班; 3、 插班应收费用=原班学费-已上课时费用(插班以插班报名时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 转班规定 1、 学员如需转班应到前台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自行转入其它班级听课。如学员擅自转班一经发现,按开除论处; 2、 学员转班时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否则按规定扣款; 3、 办理转班手续时须出示听课证,人数已满的班不能转入; 4、 转班时按课时算清费用,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如有不足应补齐费用后方可办理转班手续。 六、 停课规定 1、 学员如有特殊原因超过4个课时不能继续上课的,必须持听课证、身份证到前台办理停课手续; 2、 如属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停课手续者,我们将按正常上课进度计算费用; 七、 复课规定 1、 根据学员要求我们将在适应的时间通知学员复课; 2、 学员复课时须持身份证及停课证明到前台办理复课手续,方可入班听课。 3、 根据学员提供情况我们会做相关记录,以便在学员需要时通知学员复课; 4、 停课有效期从办理停课当日起半年内有效,如超过半年仍无法复课时应提前续办停课手 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 5、 学员旷课3次未请假,不予退费、不办理停课、复读手续。 八、 退班规定 1、 因个人原因不继续上课的学员开课前或四个课时之内可以退班不扣任何费用。超过四个 课时的只能办理停课,不再办理任何退费手续; 2、 退班必须携带听课证、收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前台办理退班手续; 3、 任课教师签字 教务主管(各分校主管)签字 校长签字 财务退费 学员签收 4、 退班时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否则按规定扣款; 5、 无听课证、交款凭证或丢失者均不予办理。 九、 听课证规定 1、 听课证为学员交纳学习费用后所开据的听课凭证,学员听课须持本人听课证,按听课证 上标注班别听课; 2、 无听课证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教室听课。因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听课证的,应及时携 本人身份证及交款凭证到咨询处补办,并交纳手续费1元; 3、 听课证丢失不补者,一经查出,取消听课资格。 十、 其他规定 上课时间、地点如有调整,我校将根据学员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电话通知学员,对于新开班学员望能在开课前一天来电咨询确定,以最新通知为准。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如有搅乱学校正常工作及教学秩序者,校方有权将其开除,并不予退费。 希望您认真阅读此须知,如有疑问,欢迎垂询招生部。 祝您在上海交大昂立国际教育外语学校 学习顺利、愉快、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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