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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培训学校专职教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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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4: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专职教师的待遇
一、专职教师的工资
    专职教师是昂立国际教育学校教师组成部分中最重要、最核心部分。专职教师业务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学校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力求能充分、公正的考核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教师的敬业精神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根据教育工的特点,依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专职教师工资按教师工作量和工作能力进行核定,教师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获取相应的报酬,充分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公平体现了教师的劳动价值。
根据专职教师是否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将专职教师分为普通专职教师与职务专职教师。职务专职教师为除作教学工作外还承担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行政级别为组长以上的专职教师。
     普通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奖金
职务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1.专职教师的课时工资:
1)       学校以课时计算课时工资的计算单位。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每课时为40-50分钟。
2)       课时工资部分规定了试用期工资、课时工资、培训工资、代课工资、加班工资、超工作量工资的标准及实施办法。
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内,课时工资为600─8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底薪800─1200/月,含60个课时,超出课时后每课时工资为15元。(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学校可根据试用其表现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课时工资
教师课时工资采取浮动制,建立学校内部竞争体系,适用对象为所有与学校签定了聘用合同的教师。
每个学期末,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学期考核,以现行课时工资标准为浮动基数,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结果在原等级上进行相应的上下浮动;
课时工资每学期浮动一次。春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秋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1月份开始执行。
课时工资等级标准
课时工资划分为:
A级(A1-27元、A2-25元);
B级(B1-24元、B2-22元、B3-20元);
C级(C1-18元、C2-16元、C3-15元)
三个级别共八个等级;
课时工资浮动总表
  
课时工资标准
  
上浮条件
上浮等级数
下降条件
下降等级数
A1-27元
不参与
未居前5名
1级
A2-25元
第1名或95分
1级
未居前7名
1级
B1-24元
前2名或90分
1级
未居前10名
1级
第1名
2级
B2-22元
前2名或85分
1级
未居前13名
1级
第1名
2级
B3-20元
前5名或80分
1级
未居前14名
1级
前3名
2级
C1-18元
前10名或75分
1级
未居前15名
1级
前5名
2级
C2-16元
前12名或70分
1级
未居前17名
1级
前6名
2级
35元
前14名
1级
不参与
前7名
2级
C3-15元
前16名或65分
1级
不参与
前10名
2级
备注:学校专职教师数不足十五人的,以考核分数为衡量工资晋升或下降标准。
相关规定
(1)每新增一名参与考核的教师,C级上浮条件与下降条件中的名次相应增序一位,其余数字保持不变;
(2)每减少一名(参加工作两年以上)参与考核的教师,A级、B级、C1级上浮条件中的名次相应降序一位(当数字降到1时,保持数字1不变),A级、B级、C1级下降条件中的名次相应降序一位,其余数字保持不变;
(3)每减少一名(参加工作不足两年)参与考核的教师,C级上浮条件中的名次相应降序一位,其余数字保持不变;
(4)每减少一名(参加工作不足一年)参与考核的教师,各项数字保持不变;
(5)以上(1-4)数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6)因病假、产假等未能参加学期考核的教师,沿用其请假时的课时工资标准;
(7)每周超过1课时,而超过时间不算入学期课时内,超过部分工资为10元/40分钟;
培训工资
初级培训工资按教师的课时工资标准执行。(规范培训内容、考核规定考核人数/每小时,超过规定的时间部分为10元/小时。)
中级培训工资为80元/次。
高级以上培训工资为100元/次。
代课工资
教师代课工资以代课教师的课时工资为标准;(教师代课必须征得学校同意。未经学校同意而进行的代课,学校不予发放该代课课程的工资。)
加班工资
根据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周一至周日白天(除正常调休时间)为工作时间,晚上教学时间为工作时间,期间安排的工作不视为加班。周一至周日晚安排的额外工作(开会、培训、教职工活动除外)视为加班。
加班时间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事后经申请另行调休(学校鼓励以调休为主);
    学校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20元/次(两小时以上)。
超工作量工资
幼儿、少儿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6课时/周,中学生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5课时/周。凡执教超过此课时数的视为超工作量。教师凡为超工作量的班级,其课时工资在其原相应班级课时工资基础上增加2-5元/课时。
附则
本制度未完善之处由学校另行补充;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专职教师的基础工资
专职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底薪、电话费、交通费、
基础底薪:150元/月
电话费:10元/班/月
交通费:10元/班/月,非在教师日常办公区域开设的班级;
3.职务专职教师的职务工资
职务专职教师为除作教学工作外还承担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行政级别为组长以上的专职教师。根据行政级别的不同,职务工资为200元-500元/月。
组长:2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不同级别的教研小组的负责人)
部长:3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的教研部门的负责人)
主管:500元/月(分管幼儿、少儿部、中学生部、高级培训部的负责人)
二、专职教师的奖金
专职教师的奖金非为两类:1、常规类:全勤奖、年终奖、年功津贴(30元/年)、
                        2、业绩类:
1、常规类奖金内容及发放标准:
全勤奖:全勤奖用以鼓励员工勤勉守时的工作作风。
(1)      全勤奖的奖金金额为:30-50元/月。
(2)      全勤奖的考勤范围:代课、培训、会议。凡以上三项中任何一项出现迟到、早退、旷工,不仅扣除当月全勤奖并按考勤制度给予处罚。
年功津贴:年功津贴用以鼓励员工长期稳定的为学校服务,是学校对员工的忠诚度的表彰,因此有些公司又称之为忠诚奖。
(1)工作满12个月以上员工,享有30元/年的年功津贴,递增五年封顶。
(2)年功津贴每年3月份、九月份统一调整一次。
(3)教师因特殊原因离职后又返回学校工作,工龄的计算以新工作之日开始计算。
(4)年功津贴发放形式:年底与年终奖统一发放或每月随工资发放。
年终奖:年终奖用以评定员工在一年工作中的业绩。可以以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作为普通员工的年终奖发放标准,以年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管理人员、市场人员的年终奖的发放标准。
(1)      年终奖的考核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2)      到12月31日,转正后工作期间不足3个月的员工不予发放年终奖。
(3)      到12月31日,工作期间超过三个月不足12个月的员工可以工作月份比例作为年终奖的发放依据。
(4)      有特殊表现或贡献的员工,可另行核发年终奖。
2、业绩类奖金内容及发放标准:
巩固率奖:执行办法参见《续班手册》
拓展奖:
(1)凡教师通过自身努力开辟新的教学班级,按班级总收费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学校不再另行支付开辟教学班级的各种费用支出。
教学论文奖(适用于全体员工)
(2)a.免费示范课:授课时间原则上为四次,不占用正式课时,正式开班人数为16-30人,当幼儿班人数低于16人,少儿班人数低于20人,即开设小班(单个学生费用较高),但班级总收入为20人(16人)的收入。
班级正式开课时,如果报名人数(或收入)达到相应标准,对授课教师奖励100元,超过标准人数后的人数,对授课教师给予奖励,并对跟踪该班教学与招生工作的教师予以嘉奖。
班级正式开课时,报名人数与奖励标准关系如下:
  
地    点
  
班级性质
标准人数
学生实际人数
奖励标准
总   部
幼儿班
16-20人
16人以上
20元/人
少儿班
20-25人
20人以上
20元/人
注:该班达到标准人数,对学校安排的跟班指导教师给予嘉奖。
b. 幼儿园示范课
幼儿园示范课是学校收入的另一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少儿班强大的潜在生源。
免费示范课授课时间原则上为四次,不占用正式课时,正式开班人数为20-30人,当人数低于20人,即开设小班,但班级总收入为20人的收入。
班级正式开课时,如果报名人数(或收入)达到20人,对授课教师奖励50元,超过20人后的人数,对授课教师按15元/人给予奖励,并对跟踪该班教学与招生工作的教师予以嘉奖。
各教学点的幼儿园大班毕业生如果继续进入少儿业余班学习,对该点(或该班级)教师按20元/生进行奖励,进入少儿实验班学习,按10元/生进行奖励。
对于各教学点的幼儿园班级或整园新参与学习的学生,对授课教师按5元/人给予奖励。
c. 新生招生
新生招生为两个含义,一是在自己班级中招来新生插班,二是通过各种方式招来新生进新班或插班,凡新报名学生(学校安排插班不除外)按5元/人给予教师奖励。
教学论文奖:
凡教学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奖励1000元/篇;
凡教学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奖励500元/篇;
凡教学论文在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奖励300元/篇;
教学竞赛奖:
凡在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200元(或等值物品);
凡在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50元(或等值物品);
凡在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奖励100元(或等值物品)。
学生培训竞赛奖: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50-50元/人;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省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20-40元/人;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市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00-30元/人;
其他单项奖: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另行设立单项奖。
优质服务奖:
主要考核指标:电话教学、学期展示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
评价系数
  
  
  
电话教学
期末示范课
学生评价
周教学计划
问卷反馈
评价标准分
10分
10分
10分
10分
10分
权  重
2.5
2.5
2.0
1.5
1.5
考核标准:
1)电话教学
电话教学作为一项教学常规,每学期每生至少进行一次电话教学。
须认真填写电话教学单,每月底和工资单一起上交检查。如未按时交电话教学单,取消当月电话补贴。
电话教学时,教师须用全英语与学生交流,每生每次时间不低于4分钟。
电话教学时,教师须用全英语与学生交流,每生每次时间不低于4分钟。
电话教学单需如实填写,学校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取消当月电话补贴,当月电话教学成绩为零,学期德育考核成绩为零,并给予记过处分。
教师每月发放电话教学费用10元/班。
4.1.6电话教学考核标准与分值
  
教学人次
  
教学时间
4分,0.1分/人
6分,0.05分/分钟
2)学期展示课
所有的实验班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展示课,业余班鼓励教师开展学期展示课。
在班级授课进度到达第8周/16周时,教师须与各教学点负责人落实上示范课的时间、地点与内容,同时将计划上交给学校。
教师如在规定的班级未开展学期展示课,该班的巩固奖减半,且该教师此项目的成绩计零。
学期展示课考核标准与分值
  
按时上交计划
  
完成度
授课效果
3分
4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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